同心县智慧供热及节能环保改造提升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心县智慧供热及节能环保改造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已由******改革局以关于同心县智慧供热及节能环保改造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同发改审发﹝2025﹞1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筹措,招标人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升级同心县新区热源厂和老城区热源厂70MW锅炉烟气排放,包括:
(一)新区热源厂
(1)新建1座脱硫塔并配备相应脱硫循环系统,1套板框压滤系统;
(2)扩容改造现有1台布袋除尘器并更换气力输灰系统;改造现有2座灰库内设备;
(3)采用SNCR+SCR联合脱硝方式;
(4)配套建设1座压滤机房。
(二)老城区热源厂
(1)新增2座脱硫塔并配备相应脱硫循环系统;
(2)新建2套板框压滤系统;
(3)扩容改造现有4台布袋除尘器并更换气力输灰系统;
(4)采用SNCR+SCR联合脱硝方式;
(5)配套建设2座脱硫泵房、1座压滤机房、8座脱硫系统工艺池。
(注:具体建设内容请各投标人以下载后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规定的所有内容为准。)
2.2建设地点:同心县城。
2.3计划工期:7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时间合同签订时双方协商确定。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规定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同心县智慧供热及节能环保改造提升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
二标段:同心县智慧供热及节能环保改造提升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11 18:00至2025-08-18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招“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08-01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953-******。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
地址:同心县新区罗山路 | 地址:******街道尹家渠东侧枕水路南侧悦海新天地购物广场14号楼703室 |
邮编:751300 | 邮编:750004 |
联系人:马鑫 | 联系人:张莉娜、张丽丽、张佳俊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5-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