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河间市2025年度公益金道路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河间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河审批(招标)核字[2025]第00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 (批准机关名称) 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河间市。 2.1.2建设规模: 对5个乡镇的11条既有破损砖路、水泥路、土路进行改造,采用小交通路农村公路四级公路标准,路面宽度4-6米,总长度16.188公里,铺设水泥混凝土路面71147.1平方米,路面结构采用18cmC30水泥混凝土+16cm石灰稳定土,配套建设交通标志42个、标线工程89.3平方米。 2.1.3计划工期:5个月。 2.3本次招******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方式,(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按照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数政规【2025】1号,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财务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3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其他要求:3.1.5.1投标人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的,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未进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需提供省级相关部门出具的许可资质证明资料扫描件。 3.1.5.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 2022 年 4 月 1 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1.5.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5.4本工程面向小微企业招标(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等同于小微企业)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4-19 09:00:00 至 2025-04-24 09: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1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5-12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4.1收费标准: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规定的86%收取。 4.2付费主体:由中标人支付 5.1使用平台名称: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5.2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环节。 5.3收费标准:概算价范围(m,m≠0),0≤M<500万元,收费金额800元/标段;500≤M<1000万元,收费金额1000元/标段;1000≤M<2000万元,收费金额2000元/标段;2000≤M<5000万元万,收费金额3000元/标段;M≥5000万元收费金额,3500元/标段。平台付费金额为:2000.00元; 5.4付费主体:潜在投标人
1.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有限公司);地址:河间市; 联系方式:李宏康 ******; ******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499号;联系方式:杨彪 0317-******/******; 邮箱:******
监督部门名称:河间市交通运输局工程管理股 电话: ****** 电子邮箱: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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