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海曙区视频监控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海曙区视频监控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17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NBHSWCS115(NBITC-******8GC)
项目名称:2025年海曙区视频监控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50000
最高限价(元):4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5年海曙区视频监控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5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备注: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通过止。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4日23:59(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2)获取招标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咨询电话:95763,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4月17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4月17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4.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磋商。
4.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4.4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自行承担磋商一切费用。
6.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响应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6、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
7.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备份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请在2025年4月17日14:00时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 [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 收件人:吕赟30318GC,电话0574-******。
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7.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备份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备份响应文件送至: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 [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响应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8.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aishu/)。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公安局海曙分局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尚书街84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王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 虞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宁波江北区世茂日湖中心1号楼8楼
传 真:0574-******
项目联系人(询问):吕赟、潘顺吉、严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夏伟立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办
******财政局******办公室
传真:/
联系人: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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