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沐川县发展和经济信息化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沐发改行审【2023】114号、沐发改行审【2025】4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农村局 , 建设资金来自 2024年中央预算内资金、县级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备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沐川县发展和经济信息化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沐发改行审【2023】114号、沐发改行审【2025】4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沐川县沐溪镇、富新镇、大楠镇、武圣乡/高笋乡、利店镇、舟坝镇、底堡乡8个乡镇。
2.2 采购规模:购置户用垃圾桶4200个,垃圾收集箱1230个;建设垃圾分类收集亭297座,配套指示牌297套;新建智能垃圾收集房7座,购置垃圾设施清洁设备42套;堆肥房配套购置破碎机、筛分机等设备;采购安装太阳能照明路灯1200套,具体内容以设备需求一览表为准。
2.3 建设工期(交货期):90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设备 1 个标段。
2.5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等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4月08日 至 2025年04月14日 登陆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4月29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乐山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农村局
地 址: 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沐溪镇交通街799号
邮 编: 6145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银行: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街道高庄桥231号办公楼一楼(201、202、203、204)
邮 编: 644000
联 系 人: 罗女士
电 话: ******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银行:
账 号:
2025年04月07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生产、制造等方面的规定。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合同额、供货数量、技术规格等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采购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类似业绩类型参照住建部总承包资质和专业资质的分类标准设定,不得设定特定行业的业绩。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12-511129-04-01-601060
相关资料下载:******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项目名称)设备采购的招标文件.zb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