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域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更新项目——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的招标控制价及答疑文件
标段(包)编号:A************003001
一、招标控制价 :
本工程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即经审定的工程预算造价为:叁仟捌佰柒拾陆万陆仟肆佰玖拾元(小写:¥******元)整。
二、各分部分项明细(仅供参考)
序号 | 单位工程 | 金额(元) |
1 | 禹越镇污水处理厂-工艺 | ******.38 |
2 | 禹越镇污水处理厂-电气 | 836374.66 |
3 | 新市乐安污水处理厂-工艺 | ******.56 |
4 | 新市乐安污水处理厂-电气 | 803570.09 |
5 | 雷甸污水处理厂-工艺 | ******.60 |
6 | 雷甸污水处理厂-电气 | 68019.85 |
7 | 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工艺 | ******.79 |
8 | 高新区污水处理厂-电气 | 87401.54 |
三、答疑文件
本项目公告中为政府投资项目,工期为360日历天;招标文件合同中11.1价格调整"2、采用抽料补差法进行价差调整(仅湖州造价——市场信息价部分的材料补 差)。按工程实际进度对应月份信息价算术平均值,与投标基准价格(信息价)相 比扣减风险费用后,计算全部或部分人工、材料、机械价差,调整合同价格,价差只计税金,并按整体工程一次性结算。(信息价无价材料、设备不调整差价) " 湖建发[2023]21号文件规定:调差方式 工程实施过程中,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按下列调差方式之一进行动态调差,其中合同工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采用工程形象进度或按月分段调差方式,6个月以下的工程可采用整体一次性调差方式。是否违反了湖建发[2023]21号文件的规定?
答:招标文件合同中11.1价格调整中"2、采用抽料补差法进行价差调整(仅湖州造价——市场信息价部分的材料补 差)。按工程实际进度对应月份信息价算术平均值,与投标基准价格(信息价)相 比扣减风险费用后,计算全部或部分人工、材料、机械价差,调整合同价格,价差只计税金,并按整体工程一次性结算。(信息价无价材料、设备不调整差价) "修改为“2、采用抽料补差法进行价差调整(仅湖州造价——市场信息价部分的材料补 差)。按工程实际进度对应月份信息价,与投标基准价格(信息价)相比扣减风险费用后,计算全部或部分人工、材料、机械价差,调整合同价格,价差只计税金,按月分段调差。(信息价无价材料、设备不调整差价)”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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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07日
变更公告.pdf
******-72144-652-补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