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峰湖游船采购项目宝峰湖游船采购项目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峰湖游船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宝峰湖游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的船舶为18客电推画舫接待船1艘、26客电推画舫接待船1艘、49客位电动画舫船3艘,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建造船舶、出厂前的试验、运输吊装、现场安装、调试、检测、人员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质量保证等,游船制造具体技术性能指标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90 日历天内供货且安装调试完毕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内河船舶检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通过船舶检验单位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投标人必须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有效的钢制船舶生产条件认可证书或主管部门核发的钢制船舶开工前生产技术条件评估结果通知。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一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在“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打印件);
(2)被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http:\\******\)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打印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设备集成和招标人选择经销商的项目除外除外)。
3.4 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游船必须是在造船厂所在地制造,并承诺所造游船可以出具造船厂所在地船舶检验机构签发船舶检验合格证书(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14日(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7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3月7日09:00时
开标地点: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举行,所有投标人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同时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开标会场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II。(请在本标准文件提供的评标办法中选择一种)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9.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工信局的监督,联系方式:******。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画卷路8号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宏力大厦B座702室
联 系 人:吴先生 项目负责人:王慎之
项目组其他成员:符家荣、李敏凯
电 话:****** 电 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