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永定城区澧水北岸截污干管(鹭鸶湾)新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设计、监理、工程造价)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界市永定城区澧水北岸截污干管(鹭鸶湾)新建项目已由******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张发改审批[2025]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或超长期特别国债、市本级财政统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设计、监理、工程造价)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张家界市永定城区澧水北岸截污干管(鹭鸶湾)新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设计、监理、工程造价)
2.2项目地点:张家界市永定城区
2.3项目概况:张家界市永定城区澧水北岸截污干管(鹭鸶湾)新建项目工程范围位于鹭鸶湾澧水北岸,起于和平路路口河岸,沿河流至前社泵站。主要内容在永定区澧水北岸鹭鸶湾-前社泵站前靠防洪堤新建一条DN1700-1800的截污主干管及其它附属井及相关设施,总长度约3公里,采用顶管及支护开挖等,开挖区域外包封钢筋混凝土。
2.4服务期限:服务期暂定120日历天,(1)牵头单位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决算完成;(2)工程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止;(3)工程设计工期为120日历天;(4)造价咨询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决算完成。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设计服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张家界市永定城区澧水北岸截污干管(鹭鸶湾)新建项目的初步设计(含编制设计概算文件)及施工图设计;提交合格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以及施工阶段技术服务与缺陷责任期技术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具体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具体工作范围及界限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其他)
监理服务: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监理服务期限从施工准备阶段到质保缺陷期满止及招标人交办的其它工作等(具体范围以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1)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提供:近1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提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一致。拟任项目负责人不得在本项目中担任其他职务。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设计单位)名称一致。
2. 拟任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 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为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张家界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零个□1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张家界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
3. 拟任造价负责人要求:应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3.2.7其他要求:******银行资信证明。2.造价咨询服务须具有造价咨询经营范围许可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承担。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承担监理服务的资质,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家,且同一专项任务不允许两家及以上单位联合承担。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5年2月14日起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88/tpbidder/memberLogin?uri=/memberframe/FrameAll&)(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7日10: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服务中心(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市城区南庄坪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宏力大厦B702室
邮 编:427000 邮 编:427000
联 系 人:田新田 项目负责人:王慎之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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