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大港垃圾焚烧设施提标改造工程(蒸汽供应更新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GJT-2025-B-106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大港垃圾焚烧设施提标改造工程(蒸汽供应更新改造项目)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大港垃圾焚烧设施提标改造工程(蒸汽供应更新改造项目)监理,主要改造内容为对大港垃圾焚烧发电厂锅炉原有蒸汽管道进行改造。监理范围:从本项目启动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后期服务与维保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实行“五控、两管、一协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大港垃圾焚烧设施提标改造工程(蒸汽供应更新改造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大港垃圾焚烧设施提标改造工程(蒸汽供应更新改造项目)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营业执照或相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
3.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3)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垃圾焚烧工程监理工作经验;(4)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5)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均应具有投标资格,并由投标人出具任命书。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5月14日09时00分到2025年5月2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可通过网络或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文件售价1000元,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具体详见本公告“七、其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3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金江路335号光电产业园2号商务楼三层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6月3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金江路335号光电产业园2号商务楼三层开标室
七、其他
7.1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区济民街262号。
******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大港垃圾焚烧设施提标改造工程(蒸汽供应更新改造项目)监理,主要改造内容为对大港垃圾焚烧发电厂锅炉原有蒸汽管道进行改造。监理范围:从本项目启动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后期服务与维保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实行“五控、两管、一协调”。
7.3计划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2年止。
7.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规范合格标准及招标人的考核标准
7.6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5月14日到2025年5月20日
7.7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14日到2025年5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
7.8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7.8.1 网络获取:******-******获取“投标单位登记表”和招标文件费电汇账户信息。投标人需递交的资料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7.8.2 现场获取:凡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的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有限公司招标部进行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7.9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方式等事项发生变更时,招标人会以招标文件补遗文件的方式告知给各投标单位。
7.10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投标人认为招标公告及其他招标环节中存在有损于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于投标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监督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22-******/******。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8楼
联 系 人:刘国良
电 话:****** 、******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金江路335号光电产业园2号商务楼3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22-******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