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 保证金金额:¥8,000.00 包合计:440,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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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农林牧渔专用仪器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440,000.00 元 | 1(件) | 440,000.00 元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2025-04-14 09:00:00(北京)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5-04-14 14:00:00(北京)
- 保证金金额:详见本公告“标的信息”栏
- 开户行:******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 账户名:******有限公司
- 账?号:************138
- 注:请供应商按项目要求足额缴纳保证金,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 文件必须上传:是
- 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询比文件
- (一)交付时间:30日历天(具体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
- (二)交付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镇九里村或采购人指定。
- (三)验货方式:
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后正常运行,且经采购人签字确认。
-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购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本项目询比总报价(含税)最高限价为44万元。供应商的询比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本项目为总价包干,供应商须综合考虑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完成采购项目的供货(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任何费用。
3. 询比报价函中的总报价应与分项报价明细表中的合计金额一致。
- (五)付款方式:
1.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预付款,成交供应商提供对等的预付款保函;
2.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30%:
(1)成交供应商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采购人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3.安装调试并完成验收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100%
注: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开具对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一)中标(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详见询比文件
-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 联系人:刘华净
- 联系电话:******
- 单位名称:******学院
- 联系人:罗老师
-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