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南京城墙日常保养项目 JSZC-320100-TDGW-C2025-0020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4-21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TDGW-C2025-0020
项目名称:2025年南京城墙日常保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36万元(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南京城墙2025年度日常维护保养工程范围为南京城墙全线,根据本年度实际安排资金情况,选取相对急迫的内容进行保养,主要内容为:城墙顶面破损城砖修补更换,雉堞墙维修,顶面排水沟清理,城墙立面裂缝、臌胀、城砖脱落挖补、坑洞维修,排水沟盖板更换,钢构件油漆出新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200日历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用信用承诺制,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7、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供应商应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A、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B、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供应商提供自2020年4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或维护保养类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物主管部门对文物等级的认定材料(网站截图加盖公章或认定文件均可),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相关证明材料编入电子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可以兼得)
4.供应商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响应文件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系统)
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4-2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5-04-2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浦东北路5号扬子江数字基地B区25栋1单元301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本项目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属于: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7.2. 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可自行勘察。
7.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以及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7.4. 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33ce9.html )。“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
7.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
7.6.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及缴纳税收凭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后,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解放门8号
联系人:赵凤、汤晋宇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东北路5号扬子江数字基地B区25栋301室
联系人:郭磊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磊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