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HACS[2025]013-02
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一〇四团城市生活垃圾(仅含餐厨垃圾中的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招标需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一〇四团城市生活垃圾(仅含餐厨垃圾中的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项目,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均能获得准入资格,负责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一〇四团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仅含餐厨垃圾中的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置服务,颁发《城市生活垃圾(仅含餐厨垃圾中的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获得该许可证的单位与本辖区签订经营协议,在经营期限内,与垃圾产生单位签订服务合同,处置费用由垃圾产生单位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联合体进行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城市生活垃圾(仅含餐厨垃圾中的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置服务企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城市生活垃圾(仅含餐厨垃圾中的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厂用地性质符合规划要求。
(3)采用的技术、工艺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4)企业至少有5名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中包括环境工程、机械、环境监测等专业的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垃圾处理工作经历,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具有完善的工艺运行、设备管理、环境监测与保护、财务管理、生产安全、计量统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6)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备专业设备及仪器,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等监测设备。
(7)具有完善的生活垃圾渗沥液、废弃油脂的利用和处理技术方案,对不同垃圾处置方案、生活垃圾处理的废气、废水、残渣等处理残余物达标处理排放方案。
(8)有控制污染和突发事件的预案。
注:投标人应自行核对符合上述投标资格条件后再登记获取招标文件,因不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8日至2025年04月14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中海天悦办公楼302室
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现场获取。
售价:2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4月28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中海天悦办公楼3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一〇四团城镇建设和生态保护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西山西街465号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中海天悦办公楼302室
联系方式: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