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玉溪市华宁县 “一水两污”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综合治理工程设备采购(一、二、三标段)******-e00c-4af1-8f1b-7f******1e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20.0% 贷款 % 外资 80.0% ******-e00c-4af1-8f1b-7f******1e | ||
建设规模: | 为保证玉溪市华宁县 “一水两污”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中子项(华宁县乡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一体化工程)的顺利实施,本次招标为该项目进行所需配套设备采购,具体采购品类见各标段内容及参数清单。******-e00c-4af1-8f1b-7f******1e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综合交易 | 工程类型: | 设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4-07 00: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建设局 ****** |
备注: |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进入后切换至玉溪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4.2其他要求:投标人须于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1日23:59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下载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逾期将无法下载),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4月28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入后切换至玉溪市,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5.3其他(开标规定等):本项目只可以网上开标远程解密。 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本项目解密时间为30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解密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统一提出异议时间内不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解密结果无异议。解密完成后各投标人须按照流程要求对开标一览表进行远程CA签字确认,在招标代理公司下达3次远程CA签字命令后仍未对结果进行签字的,视为对开标过程及结果无异议。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omePage#/homePage)、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及代理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
建设单位: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办人: | 冯工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严普璠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标段编号: | ZH************01001 |
标段名称: | 玉溪市华宁县 “一水两污”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综合治理工程设备采购(一标段)——18吨压缩式垃圾车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4-11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4-28 09:30 |
开标地点: | 华宁县1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03.2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2.1 项目名称:玉溪市华宁县 “一水两污”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综合治理工程设备采购(一标段)——18吨压缩式垃圾车。2.2项目编号:国泰招字2025-005-HG2.3 招标范围:为保证玉溪市华宁县 “一水两污”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中子项(华宁县乡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一体化工程)的顺利实施,本次招标为该项目进行所需配套设备采购,具体采购品类见各标段内容及参数清单。2.4 招标规模:约 203.2 万元。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到甲方通知起30日内完成供货。2.7 质量要求:产品符合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要求,具备合法出厂证明、合格证及环保认证,整体性能指标合格,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且提供至少3年或10万公里整车质保,关键部件(如电池、电机)质保≥5年。承诺24小时应急维修响应,配件供应周期≤48小时。提供操作培训及定期维护指导。2.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环卫设备、专用车辆生产或销售相关业务)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3.2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需具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C强制性产品认证。且需具备《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资质(工信部目录内企业)。 |
其他: | ******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环卫设备、专用车辆生产或销售相关业务)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3.2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需具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C强制性产品认证。且需具备《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资质(工信部目录内企业)。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3.1提供供应商近一年内(2024******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3******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3.4投标人所供车辆符合国六排放标准及地方上牌政策(提供承诺书)。3.5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扫描件。3.6投标人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3.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标段编号: | ZH************01002 |
标段名称: | 玉溪市华宁县 “一水两污”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综合治理工程设备采购(二标段)——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4-11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4-28 09:30 |
开标地点: | 华宁县1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608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玉溪市华宁县 “一水两污”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综合治理工程设备采购(二标段)——车厢可卸式垃圾车。2.2项目编号:国泰招字2025-05-HG2.3 招标范围:为保证玉溪市华宁县 “一水两污”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中子项(华宁县乡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一体化工程)的顺利实施,本次招标为该项目进行所需配套设备采购,具体采购品类见各标段内容及参数清单。2.4 招标规模:约 608 万元。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到甲方通知起30日内完成供货。2.7 质量要求:产品符合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要求,具备合法出厂证明、合格证及环保认证,整体性能指标合格,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且提供至少3年或10万公里整车质保,关键部件(如电池、电机)质保≥5年。承诺24小时应急维修响应,配件供应周期≤48小时。提供操作培训及定期维护指导。2.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环卫设备、专用车辆生产或销售相关业务)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3.2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需具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C强制性产品认证。且需具备《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资质(工信部目录内企业)。 |
其他: | ******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环卫设备、专用车辆生产或销售相关业务)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3.2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需具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C强制性产品认证。且需具备《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资质(工信部目录内企业)。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3.1提供供应商近一年内(2024******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3******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3.4投标人所供车辆符合国六排放标准及地方上牌政策(提供承诺书)。3.5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扫描件。3.6投标人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3.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标段编号: | ZH************01003 |
标段名称: | 玉溪市华宁县 “一水两污”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综合治理工程设备采购(三标段)——2.5m3垃圾箱体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4-11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4-28 09:30 |
开标地点: | 华宁县1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594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玉溪市华宁县 “一水两污”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综合治理工程设备采购(三标段)——2.5m3垃圾箱体。2.2项目编号:国泰招字2025-05-HG2.3 招标范围:为保证玉溪市华宁县 “一水两污”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中子项(华宁县乡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一体化工程)的顺利实施,本次招标为该项目进行所需配套设备采购,具体采购品类见各标段内容及参数清单。2.4 招标规模:约 594 万元。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到甲方通知起30日内完成供货。2.7 质量要求:产品符合国家制造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整体性能指标合格,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2.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3.2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需具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若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
其他: | ******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3.2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需具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若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3.1提供供应商近一年内(2024******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3******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3.4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扫描件。3.5投标人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3.6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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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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