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人谷片区交通提升工程-美碧大道施工
第 0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2025(SD)XZ0003
项目名称:机器人谷片区交通提升工程-美碧大道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4月7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4月18日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1.请问路桥相关专业职称是否包含:桥梁与隧道、土木工程、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专业)、隧道及轨道交通工程、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答:路桥相关专业职称除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0所列的专业外,还包含:桥梁与隧道、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专业)、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不包含土木工程专业、隧道及轨道交通工程。
2.招标文件P421页的“五、方案(如有)”,是指招标文件P72页“一、定标因素表中的4、方案”吗?
答:是。
3.招标文件P421页的“五、方案(如有)”,在编辑这一章节的内容时,是否重复提供,还是详见前面的一~四章节即可?
答:招标文件 P421页的“五、方案(如有)”是对应招标文件 P72页“一、定标因素表中的“4、方案”,投标人可在“五、方案(如有)”章节对方案进行补充,若无补充的,可在“五、方案(如有)”章节标注“详见技术文件一~四章节”。
4.招标文件中第2标段图纸P88-180、第3标段图纸P18-101打不开,是否能重新上传相应文件?
答:投标人再次下载图纸覆盖原已下载的图纸即可。
5.若我公司与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除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分包意向协议之外是否需要提供小微企业证明材料?请明确。
答:若投标人与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除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由协议分包的中小微企业出具)与分包意向协议之外不需另外提供小微企业证明材料。
6.招文P64项目施工管理班子人员配备情况里说按照正文3.5.6提供证明材料,招文3.5.6“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汇总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6规定的其他人员的相关信息。“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如有)中相关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参加社保的缴费明细复印件(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其中身份证涉及个人隐私,考虑到会公示投标文件,其中职称证书,一建证书都有个人照片和身份证号码,从保护个人隐私方面人员身份证是否必须?评分标准里没有人员业绩及工作年限的要求,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是否必须?
答:①人员证书证明材料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如需投标文件公示,其中涉及的公民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敏感信息将依法进行必要脱敏处理后再进行公示以切实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②人员业绩及工作年限不作为项目施工管理班子人员配备情况评分因素,投标人可不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有限公司,若我公司以投标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请问受益人写招标人吗?
******有限公司,且投标保函格式须符合招标文件P400-P401格式内容要求。
8.投标函附录,第7条,开工预付款金额计费基数与本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的计费基数不一致,请修改与合同条款保持一致。
答:投标函附录第7条已调整,详见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二、澄清修改内容”第5点。
9.投标函附录,第12条,保修期未标明绿化工程除外,与本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不一致,请修改与合同条款保持一致。
答:投标函附录第12条已调整,详见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二、澄清修改内容”第5点。
10.投标人须知3.5.6,未要求其他管理人员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截图;而投标人须知3.5.10,要求项目拟委任人员应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否则不予认可。请问其他管理人员(除项目经理和总工外),是否需要录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截图?
答:投标人拟派的管理人员团队(含项目经理、总工、其他管理人员)均需要录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并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网页截图打印件。
11.商务文件“八-2、标后履约承诺书”中第12.13.14.15条,是由投标人自行勾选吗?若不勾选,是否会构成废标?
答:①商务文件“八-2、标后履约承诺书”中第12.13.14.15条由投标人自行勾选;②无论勾选与否,不作否决投标处理。
1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定标分离法) 定量评审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中的方法一:“合理平均值=招标控制价×(1-下浮率k)”等其他“合同条款及格式”内容中的“招标控制价”是否指投标文件中的最高投标限价?请明确。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内“招标控制价”与“最高投标限价”两者同义,均指“最高投标限价”。
13.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3.3质量要求”中要求承诺达到申报省级(或以上)质量类奖项标准,是否需要在“八-2、标后履约承诺书”中勾选第12项,并写明承诺内容?请明确。
答:详见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一、答疑内容”第11点。
14.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7.3、3.7.4投标文件制作、签字、盖章要求”中答辩材料为PPT或动画演示或文字等材料,可否明确答辩材料格式?
答:为统一答辩材料编制格式要求,答辩材料统一以PPT格式提供。
15.招标文件提供图纸部分无法正常显示,如“美碧第2标段图纸”P272-381、P621-P728、P1004-P1059、P1242-P1330,能否补充提供?
答:详见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一、答疑内容”第4点。
16.广碧大桥主桥及引桥桩基入岩深度较深,最大嵌入弱风化岩带达28米,请明确入岩深度能否优化?或者给定入岩规则?
答:本桥地质基岩为中风化-微风化粉砂质泥岩,岩石抗压强度较低,桩基均按摩擦桩设计。
17.广碧大桥主桥及引桥桩基设计图纸中已明确给出施工钢护筒长度,请明确钢护筒的壁厚及直径?钢护筒埋设深度有什么要求?是否要进入砂层?若进入砂层,图纸所列出的钢护筒长度数量不足,能否调整?
答:施工用钢护筒长度主墩按单桩7m考虑,其余按单桩4m考虑,钢护筒内径为桩径+20cm,壁厚按1cm考虑,施工时应自行考虑成孔安全措施,确保桩基安全。
18.关于广碧大桥箱梁预应力施工条件,设计说明中为混凝土立方强度必须达到90%、梁体的弹性模型达到设计强度的90%,且养生时间不小于7天方可进行张拉,与施工流程图中混凝土立方强度必须达到95%、梁体的弹性模型达到设计强度的95%描述不一致,请明确?
答:按混凝土强度及弹性模量不小于95%控制。
19.质疑事项一:关于业绩要求:根据《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15)特大桥的定义,多孔跨径总长>1000m或者单孔跨径>150m满足这两者之一就是特大桥。那我方提供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本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中未明确体现最大单跨跨度大于90米,但写了长度小于1000m的特大桥是否间接证明单孔跨径>150m。满足最大单跨跨度大于90米的要求。请问该业绩是否可以得到认可?
答:投标人应及时更新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企业资信,确保其投标时提供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能明确且直接体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或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如有)的“业绩信息”要求,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20.质疑事项二: 关于业绩要求: 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本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中未明确体现最大单跨跨度大于90米,但实际业绩其他资料中能证明最大单跨跨度大于90米,可否附其他证明资料证明有效。该业绩是否可以得到认可?
答:详见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一、答疑内容”第19点。
21.美碧第2标段图纸P30-P50、P169-P234、P402-P447、P515-542内容缺失,需补充。
答:详见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一、答疑内容”第4点。
22.美碧第3标段图纸P223-P255、P511-P550内容缺失,需补充。
答:详见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一、答疑内容”第4点。
23.商务评分表中其他管理人员(道路专业负责人、桥梁专业负责人、造价管理人员): ①是否需要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截图? ②是否需要提供合同条款中附件四(招标文件P246)人员的施工经验证明资料?
答:详见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一、答疑内容”第6点。
24.能否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模板?
答:不提供,由投标人自拟。
二、澄清修改内容
1.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机器人谷片区交通提升工程-美碧大道施工”,标段(包)名称为“机器人谷片区交通提升工程-美碧大道施工(第1、2、3标段)”,项目名称填写两者之一均符合要求。
2.招标文件P12、P13页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条款 | 原内容 | 修改为 |
招标公告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4月18日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4月18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 2025年4月18日9时3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4月23日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4月23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 2025年4月23日9时30分 |
3.招标文件P64页 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定标分离法)2.2.4(2)商务文件中“企业信用评价”的评分标准里“最新一年度公路工程信用评价结果”是指开标当天在“佛山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投标人(企业类型:施工单位)评价期次为“当前等级”的信用等级。
4.招标文件P393页 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一、诚信投标承诺书”增加第六点内容“□六、本单位为大中型企业,通过 (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方式参与投标, (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的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
“一、诚信投标承诺书”修改后的版本详见附件1 诚信投标承诺书
(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视为其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出响应,不作否决投标处理)。
5.招标文件P396页 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作出修改:
条款名称 | 原约定内容为: | 现原约定内容修改为: |
7.开工预付款金额 | %签约合同价 | %签约合同价(不含暂估价、暂列金额,但包含安全生产费预付款即为安全生产费的50%) |
12.保修期 | 自本项目实际交工日期之日起计算 年 | 自本项目实际交工日期之日起计算 年(绿化工程、房建工程除外)。 |
(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二)投标函附录”视为其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出响应,不作否决投标处理)。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已 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8 页(含附件),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附件1 诚信投标承诺书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高村村裕和东路102号2号楼 | ******街道南国东路卓越大厦8楼805室 |
联系人:区工 | 联系人:梁先生 |
联系方式:0757-****** | 联系方式:0757-****** |
日期:2025年4月7日 | 日期:2025年4月7日 |
附件1 诚信投标承诺书
致:******有限公司(招标人)
本人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代表本单位郑重承诺:
一、本单位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机器人谷片区交通提升工程-美碧大道施工项目的投标。
二、本单位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没有伪(变)造或虚假成份。
三、自觉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出借、转让、买卖、伪造企业或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证照、业绩、获奖表彰等相关资信证明文件和印章,也不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投标。
四、依法公平竞争,不组织、不参与围标串标,不采取虚假或恶意投诉等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正当权益。
五、保证参加投标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
□六、本单位为大中型企业,通过 (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方式参与投标, (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的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
以上内容本人已仔细阅读,本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的处理(处罚)。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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