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2025 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SG0100G2506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2025 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对上争取及项目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共涉及 5 个小区:新发小区 F 区(宽桥社区)、新发小区 F 区(新吉社区)、兴南小区、 宣化街 97 号、铁岭街 42 号。
2.3建设规模:共涉及住宅楼 39 栋,总建筑面积309995.69平方米,总住户 4332 户。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楼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的改造,包括不限于屋面、 外墙、门窗、楼梯间、地沟、排水立管、地沟维修等工程。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5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1月30日,总工期:56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图清单编制、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责任。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居民、民生信访接待等相关工作;
(2)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及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3)做好各阶段验收、竣工验收、建管交接、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安全标准:
(1)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工程施工安全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安全标准、规范、规程、文件的规定和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的合格标准、满足工地数字化监控要求;工程施工环境保护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规范、规程、文件的规定和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控“六个百分百”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4.6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01月到2025年03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以投标截止当日的状态为准)。
3.2.1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04月07日17时00分至2025年04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28日0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7.2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8日09时30分。
7.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上发布
10.其他
10.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10.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10.4投标人被列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10.5******建设局"哈住建发[2022]市住建局2022年度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情况通报"文件执行,"******有限责任公司等111家企业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予以清出我市建筑市场 "列入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评标之日,评标之日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10.6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10.7招投标活动******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 ******、******、******。
10.8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9本项目将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接受监督,潜在投标人应及时登录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投标截止后,系统将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投标情况和中标结果进行标记,并纳入监管范围。平台注册网址为:******:8001/jgweb/#/login,有关注册手续请查看平台登录页面中的《使用手册》,请按照使用手册进行注册。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 标 ******建设局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十字街 100 号
联 系 人:芦延
联系电话:0451-******
******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联 系 人:宋金玲
电 话:******
电子邮件:******
日 期:2025年04月07日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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