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医院
二、 采购项目名称:******医院电视《有医说医》栏目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JMCG-2025-006
四、 采购内容:
(一)项目信息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医院电视《有医说医》栏目宣传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0万元数量:1单位:项******医院电视《有医说医》栏目宣传服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原因: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集团生活频道制作播出的一档大型医疗电视健康服务类栏目,是大连地区唯一一档经大连市卫计委批准播出的医疗健康电视节目。******集团负责全市新闻事业,是******************集团等11家事业单位整合成立,媒体资源涵盖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为我市的主流媒体,具备独有的、唯一的广播电视宣传渠道,并拥有多种网络宣传平台和方式。******************集团所属新媒体广告业务、赛事直播业务、大型活动策划执行等资格,是我市唯一可以满足本次宣传要求的合作方,在服务宣传执行力度上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明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条件为:“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供应商。(二)拟定供应商信息******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民权街162号。(三)公示期限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4月2日(四)其他补充事宜专家论证意见请见附件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聂妮妮、蔡红、滕豪杰
联系电话: 0411-******
传真: /
地址: 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冶商务园A区21号楼2楼
2、采购人名称: ******医院
联系人: ******医院
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三八广场八号
******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20】108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非政府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附件信息:
论证会专家综合评审意见.pdf (460.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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